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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法治有一个梦想
发表时间:2010-08-13 07:47:00 阅读次数: 3012      所属分类:百无一用

     吴丹红这些年关注的主题有一根主线,那就是:“期待有一天,守法的人不再孤单,违法的人心有畏惧,司法为我们许诺一个公平的审判,一个体现正义的社会。”他相信,这也是所有法律人对法治的梦想。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高欣 法治周末记者 王婧

  近日,“禹晋永事件”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推到了风口浪尖。

  作为向警方提供举报线索者,学证据法出身的吴丹红显得淡定,他希望媒体多关注该事件的进展,不要对他本人有过多报道。

  采访中,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我不想把举报禹晋永的事件作为一个重点,因为那只是我生活中很小的一个细节。”

  但出于记者要求,吴丹红还是向记者透露了一些该事情的细节。而其行为的背后,却是他从高中时代就坚定的对法律职业的选择和对法治的一个梦想。

  一切始于微博

  “我是在今年4月上微博之后才知道禹晋永这个人的,当时仅仅因为他的微博介绍中有‘北京大学博士后’字样,我以为是校友才关注了他,以前从没听说过这个人。”对于最近风口浪尖的“事件”,吴丹红这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吴丹红回忆说,当时他看到禹晋永的自我介绍中有很多头衔,但发的微博却似乎与其企业家兼学者的身份、地位不相符合。“唐骏的事情出来后,他跳出来为其辩白,但逻辑混乱,疑点甚多。我在北京大学博士后的历届通讯录里检索了一下,没有发现这个人”。

  感到几分蹊跷的吴丹红又去信询问北京大学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负责老师,答复是:经全面查询博士后数据库,查无此人。于是,他就把查证的结果在自己的微博上写了出来。结果一夜之间,禹晋永就把自己个人介绍中的“北京大学博士后”改成了“北京大学”。

  吴丹红向记者介绍了他搜集证据的过程———他先后在微博上联系了方舟子、王小山和提供爆料的“很傻的妮子”,综合了他们所能确认的一些信息,以及自己从工商登记上的查证所得,又加上《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调查,形成了一份18页的材料。

  “有非常多的证据指向禹晋永涉嫌经济犯罪,仅仅依靠我们网民的力量不够,这个时候需要侦查机关介入进行调查。”于是,他带上自己整理的材料,于7月23日以公民身份向北京警方提供了举报线索。

  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后,多家媒体跟进报道,逐渐披露出禹晋永更多的造假事实。

  7月30日,禹晋永公开发出《律师声明》,向吴丹红、王小山以及报道该事的相关媒体索赔5000万元,并于8月3日在北京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维权行动”开始。

  “那场发布会真像一场闹剧。在那之后,媒体又披露了其涉嫌犯罪的大量事实。”吴丹红说。

  “我的所有材料都是从公开的渠道来的,不存在捏造事实。”他说,“提供举报线索只是我在尽一个公民的义务,与我的大学教师和律师身份无关。如果(这个事情)真要走诉讼程序,我很愿意奉陪,至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比较理性的方式。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可能对此投入太多精力,暑假我还在忙自己的课题和研究。”

  “打假”有历史

  吴丹红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遭遇“禹晋永事件”比较偶然,但偶然中也有必然,“这种事情不是个案”。

  早在2006年的时候,吴丹红就曾在法律博客上揭露过一个名叫陶兵林的“留美博士”。“他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头衔和光环,但其实这些自我标榜的东西都是假的。”吴丹红说。

  吴丹红通过收集材料发现,此人只是在国内读了一个博士生课程班,根本就没有在美国拿到学位。他创办了很多杂志冒充“国际期刊”,包括很多人知道的《美中法律评论》。“我发现,国内居然有成千上万的人上当受骗”。

  于是,吴丹红将收集到的陶兵林造假的证据,写成了一个详尽的调查材料,寄给方舟子的“新语丝”,文章刊登出来后,结论获得了网民多种渠道的验证。

  在2007年的“华南虎”事件中,吴丹红也在报刊上写过几篇评论文章。他说:“我很欣赏网民的那种‘有证据的怀疑精神’。”

  “在互联网时代,或许我们感受到造假越来越猖獗,大到统计数据,小到假冒商品。但实际上,只是因为我们的信息获取渠道越来越畅通,媒体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因此造假很容易被发现。”吴丹红乐观地说。他认为,网络时代,像“华南虎”这样的造假事件很难“藏身”。由于网友间可以“交叉论证”,因此,证实和证伪都很容易做到。

  吴丹红说,他触网已有十几年了,博客也断断续续写了五年,但上微博才四个月时间,现在已经有了近9000名“粉丝”。他在新浪微博的网名叫“吴法天”,寓意“没有法,就没有天”。记者看到,他在标题处写了这样一句话:“围观越多,无法无天的事情越少。”

  “辨证据真伪,铸法治基石”是吴丹红所在的证据科学研究院的院训,“去伪存真”是他这些年“业余打假”中一以贯之的原则。“罗纳德·艾伦教授曾经说过,‘证据法是法治的基石’。因为司法公正必须建立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前提下,而一旦‘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成为我们的习惯,正义就不会遥不可及,法律人所孜孜以求的‘法治天下’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坚决走法律之路

  1978年,吴丹红出生于浙江义乌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清贫。从小父母的艰辛就让他深刻体会到了底层百姓之疾苦。

  高中时,吴丹红目睹发生在身边的一些不公正事件,就此萌发了选择法律职业的想法。高考填志愿时,家里希望他填写经济类,但他未经父母同意,倔强地把所有批次第一志愿都填成了法律专业。

  1995年,吴丹红考取了所在高中文科班的状元,但却与名牌大学法学院擦肩而过,后被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录取。在他看来,这个专业看上去跟经济沾边,实际上学的东西跟法律系基本一样。父母看了很高兴,吴丹红也遂了心愿。

  就在领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个暑假,还在憧憬着美好的大学生活的吴丹红,却在最炎热的一个午后被父亲拉去田里插秧。“那天晒得我都要中暑了,干活累得不行。”吴丹红回忆说,“父亲看着我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你以后有出息了,一定不要忘记咱们老百姓,不要忘记最底层的农民’。”

  吴丹红被深深触动了。

  1999年吴丹红大学毕业前夕,父亲因脑溢血突然去世,没有留下一句交代,而当年上大学前的那句谆谆告诫,吴丹红至今记得。

  在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吴丹红开始将研究兴趣放在了证据法方面。2002年,他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博士,导师是何家弘教授,研究方向是证据法。

  博士毕业时,吴丹红本来有机会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工作,但思虑再三,他还是选择了到北京大学法学院做博士后,导师是刑事诉讼法学家陈瑞华教授。

  2007年,北大博士后出站,吴丹红调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为研究生讲授证据法和刑事诉讼法。为了能教学联系实践,他也从事一些兼职律师的业务,“以身试法,才能懂得行动中的法”。吴丹红笑着说。

  这让吴丹红体验了刑事辩护的艰辛。

  “从代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我能更深刻地认识到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存在的问题,这对于我的教学和研究都是非常好的促进。”他说。

  原文标题:《吴丹红 讲述举报禹晋永细节》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2010年8月12日报道

http://www.legaldaily.com.cn/zmbm/content/2010-08/12/content_2234840.htm?node=2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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