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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江平先生、陈光中先生、贺卫方先生、张思之律师,各位法学同仁上午好!在座各位法学前辈是我在学术上的先生,大律师们是我实务上的老师。作为各方面的小字辈,我要向诸位学习。今天没有什么准备,即兴发言,我就以我作为刑辩律师的体验汇报一下,请方家指正。
我是兼职律师,先交代一下我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背景:我研究生专业是刑事诉讼法,博士专业是证据法,后来博士后又研究刑事证据和刑事诉讼法。目前主要给研究生讲《证据法》和《刑事诉讼法》两门课。我想,如果我没有从事过刑事诉讼实务就给学生讲刑事诉讼,就好像自己没有游过泳的人较人家游泳,不太负责任,毕竟“书本上的法”和“行动中的法”是有很大差距的。
我是10年前考的律师资格,但做案件是这几年的事情,主要是以刑事案件为主,因为我的目的不是为了谋生,所以能够更纯粹地从事收入低、风险大的刑事辩护。我做刑事案件有几个原则,一是从来不问报酬,如果是有意义的案件免费也做,争取把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都做一遍;二是从来不走关系,无论是在北京还是京外,无论是基层、中级还是高级法院,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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